田东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田东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境域版图颇似一只巨大的芒果,恰与被命名为“中国芒果之乡”巧合,物华天成。田东境域是东亚早期人类迁徒史上一个重要的驿站。田东县檀河高岭坡旧石器遗址是“广西百色旧石器”的主要发掘地,发掘出的旧石器经中美专家考证,确定为80万年前的旧石器,使存在于世界学术界长达50年之久的“莫维斯理论”不攻自破。研究成果被评为“2000年中国基础科学研究十大新闻”。2001年,遗址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区。田东是邓小平、张云逸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辟右江革命根据地的发源地。1929年10月,邓小平、张云逸在恩隆(今田东,下同)领导和指挥广西警备第四大队及农民自卫军发动“恩隆暴动”,打响了百色起义的第一枪。同年12月,在恩隆县平马镇经正书院建立“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恩隆县成为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广西最早成立的工农民主政府。1996年,“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